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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旅行社如何面对新<<旅游法>>
时间:2013-12-29 11:17 来源:未知 作者:大连海岛旅游网 点击:
大连旅行社如何面对新<<旅游法>>
  2013年,对于大连旅行社而言,应该是一个里程碑式的改变,尤其在新<<旅游法>>实施后,将对传统旅行社行业的盈利模式进行重新调整。
  为什么今年十一黄金周旅行社出境游价格普遍上涨?原因就是10月1日实施的《旅游法》中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旅行社应当与其聘用的导游依法订立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旅行社临时聘用导游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应当全额向导游支付本法第六十条第三款(安排导游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应当在包价旅游合同中载明导游服务费用。)规定的导游服务费用。”
 某大连旅行社负责人告诉记者:“《旅游法》对旅行社的影响,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购物店,二是自费项目,三是不允许小费,再就是导游工资。”由于《旅游法》刚实施,业内对如何界定购物店和自费项目都很模糊,所以,大连旅行社都不推以前那种含有购物店和自费景点的线路,十一主推纯玩团,即使有一些购物环节,也是找一些大众型的购物场所,给游客活动时间自由购物。至于自费景点,则是将过去可能推的五六个选择一两个纳入行程,成本也摊到团费之中。因此旅游团队价格上涨。
 大连旅行社相关人士也表示,十一团队游的价格上涨,可仔细衡量,以往的自费景点需要花钱,小费也需要在报团之后缴纳。新法后这些都被归纳到了团费中,旅游者只要交了钱,不再需要承担额外的任何费用。略有提高的团费价格其实让出游更加有了品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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