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海县首批赴朝鲜东部海域生产渔船起航
为拓宽长海县大功率渔船的生产领域,增加渔民收入,按照农业部《关于加强赴朝鲜东部海域作业渔船管理的通知》要求,经过各级主管部门的努力争取和严格筛选审核,由长海县大连长海远洋渔业有限公司代理的92艘渔船获得上级审批,并取得朝鲜办法的专项捕捞许可证。2010年6月30日上午,首批26艘(其中辽长渔籍13艘)渔船自大连市黑嘴码头启航,开赴朝鲜东部海域从事鱿鱼拖网生产。
朝鲜东部海域渔业资源极为丰富,又距离我北方海岸较近,作业条件与近海相似,是长海县渔民作业的理想渔场。但鉴于目前朝韩的紧张局势,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各级主管部门、协会和企业各司其职。一是注重加强对出境渔船的各项手续,实行严格审查和检验;二是加强了外事的宣传教育,举办了渔民培训班,签订了责任保证书;三是保持通讯畅通,搞好编队联队生产;四是自觉遵守朝鲜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朝方捕捞许可证规定的作业海域、方式、时间、品种进行生产。严禁进入朝韩交界的特定禁止水域及第三国海域作业,避免引发涉外事件,确保渔民生命财产安全。
长海县海洋与渔业局
二〇一〇年七月一日
——长海县首批赴朝鲜东部海域生产渔船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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