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护海洋生态平衡 长海县做出大动作
大连海岛旅游网 2017-08-27 阅读次
为了保护海洋生态平衡 长海县做出大动作
地滚笼到底是个什么鬼?地滚笼的学名叫定置串联倒须笼,俗称地笼、刮地穷、滚地滚,因其网目尺寸小、网具长、使用密度大,对沿岸资源和海洋生态造成了严重破坏。
设想一下,如果海底都是这个样子,鱼虾蟹贝们还有生存的空间吗?
近些年来,我县除獐子岛以外,各处海域都有地滚笼在大面积使用。海洋动物一旦进入地滚笼内,再也无法逃出,只能束手就擒或活活困死。而进入笼内的,很多都是这些小鱼。
在我国现行的9类渔具中,地滚笼属笼壶类。我县所有捕捞渔船都没有笼壶这一作业类型,而且这种网具网目尺寸不符合国家标准,因此地滚笼在我县属于违规渔具,禁止使用。
地滚笼原是淡水捕捞的一种渔具,淡水水域可以使用,所以目前无法禁止这种网具的生产。

2013年4月1日,长海县渔政管理所印发了《关于全面清理取缔地滚笼的通知》,向地滚笼打响了第一枪。通知要求:
一、县内渔具生产单位和渔需物资网点不得再生产和销售违禁渔具,近日应认真处理已生产和购进的地滚笼,以免造成经济损失。县渔政管理所将会同公安、工商等部门对全县生产单位和销售网点进行检查,对查获的生产和销售违禁渔具行为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加大对海产品流通销售环节的检查力度,重点查处使用地滚笼从事生产和销售小于可采捕规格水产品等违规行为。
二、已购置或已使用地滚笼的生产单位及个人,应立即采取措施自行清理,及时销毁或上交当地渔业行政管理部门妥善处理。
三、县渔政管理所将组织执法力量,加大对地滚笼生产的检查,对于查获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罚上限从严从重处理,直至没收渔船,暂扣或吊销渔业捕捞许可证,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欢迎社会各界对我县海域内的违法违规捕捞行为和在清理取缔工作中渔业行政执法人员的不当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长海县渔政管理所:89890208;长海县海洋与渔业局大长山监督管理站:89883484;长海县海洋与渔业局小长山监督管理站:89746205;长海县海洋与渔业局广鹿监督管理站:89759292;长海县海洋与渔业局獐子监督管理站:89767382;长海县海洋与渔业局海洋监督管理站:89788243
从此,长海县渔政人与地滚笼进行了长达5年的拉锯战争!
与工商部门联合进行市场检查
渔政系统各执法单位进行海上执法检查
集中销毁地滚笼
然而,1万多平方公里的海域,仅靠一支二、三十人的队伍,一艘渔政船和七条执法摩托艇,面临的困难可想而知!
全民参战的时刻终于到来
2017年8月16日,长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取缔地滚笼等违规渔具专项行动的通知》(长政办发〔2017〕49号),拟通过五项行动,彻底取缔“地滚笼”等违规渔具,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和沿岸渔业资源。
行动一:
集中宣传《农业部关于实施海洋捕捞准用渔具和过渡渔具最小网目尺寸制度的通告》(农业部通告〔2013〕1号)和《农业部渔业局关于开展违规渔具清理整治督导检查的通知》(大渔政发〔2017〕1号)等相关文件以及本次专项行动的目的、意义和具体做法,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牵头单位:县海洋渔业局、长海广播电视台;
配合单位:各乡镇政府
完成时间:9月10日前
行动二:
与渔船主、养殖户和养殖企业等签订由县海洋渔业局统一制定的《不使用地滚笼等违规渔具承诺书》。敦促渔船主、养殖户和养殖企业自行销毁地滚笼等违规渔具。
牵头部门:各乡镇政府;配合单位:县海洋渔业局
完成时间:9月10日前
行动三:
从9月10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查处行动:
1.本次查处行动将采取GPS定位取证和全程录像。
2.对于查获使用地滚笼等违规渔具的,除没收违规渔具和罚款外,当事企业或个人一律列入“破坏生态黑名单”,并在县政府网站、长海广播电视台等媒体予以公开曝光。
3.被列入“破坏生态黑名单”的企业或个人,三年内不得享受各类优惠扶持政策,单位和个人不得参加评先评优活动。同时,也将被作为海域使用权续期、渔业捕捞许可证及养殖生产船证换发的前置审核条件之一,有燃油补贴的船只,取消当年燃油补贴。
4.对于查获使用地滚笼等违规渔具的渔船一律扣港并按上限处罚。
5.对于查获的地滚笼等违规渔具进行公开销毁。
6.在确权海域查获使用地滚笼而无法确定当事人的,相应海域使用权人将被认定为当事人,并承担相关责任;海域同时存在双层确权(海面和海底)的,则两个确权人都将被认定为当事人,并承担相关责任。
牵头单位:县海洋渔业局;
配合单位:海上联合监管组
完成时间:年底前
行动四:
1.对运输地滚笼的行为进行整治,加强对运输企业、运输船只的宣传教育和监管,对重点进岛港口码头进行严格检查,对运输地滚笼的船只和货主分别进行处罚。
2.对销售地滚笼的行为进行整治,重点要做好渔需商店、库房等场所的检查。
3.对销售幼鱼的行为进行整治,对鱼货市场、路边摊点和流动商贩等销售幼鱼和收购、加工、运输幼鱼的进行整治,做到全天候、全方位、不留死角。
行动五:
1.从9月10日至12月10日,在县公安局设立实名举报电话,举报号码:110。
2.县公安局及时将受理的举报向县海洋渔业局或县市场监管局分拔,分拔受理电话:
县海洋渔业局:39370868,13384114477;
县市场监管局:62493009,13998607887;
由县海洋渔业局或县市场监管局组织联合监管组进行查处。
3.被查证属实的举报,每次奖励举报人1000元,同时要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和个人信息。举报奖励由县公安局在查证属实后3天内支付给举报人。具体办法由县公安局会同县海洋渔业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共同制定。
最新进展
今天,2017年8月23日,县渔政系统在全县范围内再次开展地滚笼集中销毁行动,共销毁地滚笼3000多个,仅在大长山岛镇四块石港,销毁地滚笼就达1000个。
是的,战斗还在继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