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旅游投诉提醒:90天内有效
  春节快要到了,您是否已经准备好过一个旅游年?春节出游,注意事项可少不了,近日记者就市民关心的旅游维权等问题采访了省、市旅游局相关人士。
  关于报团——
  选择“照”“证”齐全企业
  游客在报名时要注意查看旅行社的“照”和“证”。市旅游局提示广大旅游者:旅游一定要选择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旅行社。正规旅行社应取得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分社、服务网点的登记证明。报名时要看清名称、地址、业务范围。旅游业务范围是经过严格核准的,必须在营业执照中注明。
  目前,我国旅行社业务范围主要包括出境旅游服务、国内旅游服务、赴台旅游服务、入境旅游服务等四个种类。
  出境旅游服务是指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出境旅游业务经营权的旅行社,依据《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出国及赴港、澳地区等旅游目的地旅游,代办旅游签证、签注,代订公共交通客票,安排餐饮、住宿等服务活动。
  国内旅游服务是指旅行社依据《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旅游,代订公共交通客票,安排餐饮、住宿、游览等服务活动。
  赴台旅游服务是指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经国家旅游局会同有关部门指定的具有组织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业务资格的旅行社依据《旅行社条例》、《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到台湾地区旅游,代办旅游签注,代订公共交通客票,安排餐饮、住宿、游览等服务活动。
  旅游者要与旅行社签订由国家旅游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团队出境旅游合同、团队国内旅游合同、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
  关于“抵押金”——
  切勿将出境游担保金转入个人账号
  出境旅游抵压金是经营旅游业务旅行社组织旅游者出境旅游时,为防止旅游者滞留不归,在出团前向旅游者收取作为担保的一定数量现金。业内人士建议游客与旅行社协商,采用非现金形式提供出境旅游担保金。采用现金的,建议以银行参与、三方共管等形式,切勿将出境游担保金转入个人账号。建议游客与旅行社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出境旅游的担保金形式、金额、用途、返还方式和时间等事项,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游客如遇到旅行社挪用、侵占出境旅游担保金,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关于合同——
  搞清自费项目和购物地点
  旅游合同填写越详细越好。根据旅游是“先交钱、后上路”的消费特点,旅游合同自然成为旅游者的护身符。旅游者出行前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合同,在合同中还要明确旅游线路、行程、景点、交通和食宿安排及标准、购物次数及停留时间、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基本内容,明确旅行社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在以后的旅行中,双方要按合同履行自己的承诺。如果旅行社不按合同办事,像改变住宿酒店星级、降低用餐标准等,旅游者要将其违约事实和造成的后果真实记录下来,以便今后向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投诉。反之,旅游者的协议变更,如暂时离团、返回等也要事先通报旅行社,并达成书面协议。
  此外,在旅游目的地的选择上,游客不要只盯着著名景点和热点地区。出游前多留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发布的信息,选择一些新开发的景区,随团走一些新组合的路线会更有收获。
  如果在旅游过程中发生安全问题,应尽快到当地的公安部门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解决处理。
  关于投诉——
  90天时效内投诉
  当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拿起自己手中的“武器”去投诉。
  一般来说,发生旅游纠纷,可先与旅行社沟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再向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或消费者协会投诉,亦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旅游者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已被法院受理的案件,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将不再受理。
  游客在旅行过程中遇到旅游服务质量问题,合法权益受损时,可以立即去当地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投诉;如果游客已旅行归来,可到组团社所在地的旅游投诉处理机构递交投诉状。
  旅游投诉有时效规定。国家旅游局颁布实施的《旅游投诉处理办法》规定了以下几种时效:
  ①投诉时效:向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请求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效期是自旅游合同结束之日90天内。
  ②受理时效: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在接到投诉状或口头投诉,应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向投诉人送达《旅游投诉不予受理通知书》,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③应诉答复时效:被投诉人应当在接到《旅游投诉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作出书面答复,提出答辩的事实、理由和证据。
——春节旅游投诉提醒:90天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