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海县——大连市第一个国家级生态县
2016年12月28日至29日,国家环保部、辽宁省环保厅组织专家对长海县国家级生态县创建工作进行了考核验收。考核组认为长海县国家级生态县创建工作组织有力、措施到位、工作扎实、成效显著。技术评估中提出的整改意见总体落实到位,各项基本条件和建设指标达到国家生态县考核要求,同意长海县通过国家生态县考核验收,并按程序报环保部审批。标志着长海县成为大连市第一个国家级生态县。
多年来,长海县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始终坚持“生态立县”战略,根据海岛县的实际情况,紧紧围绕国家级生态县建设目标,加强组织领导,推动绿色发展、深化环境整治,弘扬生态文化,生态县创建取得明显成效。
今后,长海县一是要进一步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完善生活污水、垃圾收集处理等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长效监管机制;二是要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合理利用海洋资源,保进生态养殖与生态旅游业健康发展;三是要进一步总结生态县创建成果与经验,加强宣传教育,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断提高全县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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